公告日期:2024-10-11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佳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
之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一期)
山西佳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为开展佳维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工作,国融证券制定了详细的辅导计划,成立了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
参加上一期(第十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沈劼(保荐代表人)、邵翰(保荐代表人)、刘谟锋,其中沈劼担任辅导小组负责人。
本期(第十一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化。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2、辅导方式
(1)现场咨询与培训;(2)实地查看公司经营场地;(3)查阅相关文件资料;(4)查阅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上的公开披露信息;(5)远程沟通。
(三)本期辅导的主要内容
1、组织辅导对象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使公司在公众公司治理、合法合规、组织结构等方面加强规范意识。
2、组织辅导对象学习《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3 号》。
3、组织辅导对象学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间,发行人聘请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上海先诚律师事务所辅导人员与国融证券密切合作,分工明确,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及职责范围内对接受辅导对象进行指导培训,能较好地配合开展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下游回款情况进一步有所好转
在以董事长为首的管理层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款力度等举措下,公司回款情况在上半年度的基础上持续有所好转。
2、内部控制逐渐得以加强
本辅导期间,辅导对象在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制度、组织结构上积极执行制定的制度,企业运作逐渐进入规范化。接受辅导的相关人员前期通过参加辅导机构的培训,对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得到加强。
本次辅导过程中,公司加强业财一体化 ERP 管理系统的建设,为上市的规范性做好进一步的铺垫。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目前主要问题是证监会对上市辅导、现场检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以及辅导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围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的精神,在不断夯实自身的业务能力、业绩水平基础上,既要保证在 2024 年全年稳步实现公司业绩与上市标准的接轨,又要保证公司内控资料、财务资料、合规资料扎实健全完整,达到能接受现场检查的标准。
同时,结合企业自身目标上市板块,辅导小组结合新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3 号》,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进行了宣讲培训。
目前公司已经将上市的目标业绩、申报要求与公司的业务管
理、财务管理、公司治理相结合,进行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具体的实施部门。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阶段的辅导小组人员构成
下一阶段的辅导小组人员构成暂无变更计划。
(二)下一阶段辅导工作重点主要包括:
下一阶段辅导机构将与证券服务机构一起,为辅导对象就以下部分为重点做更新核查与辅导。
1、历史沿革的更新核查:更新核查辅导对象在公司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关联方的更新核查:通过调查问卷、当面沟通、核查书面文件、网络检索等方式,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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