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5-26
上海申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主办券商
二〇一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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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
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
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
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1-2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所处行业及自身特点所决定,特提示投资者应
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或可能出现的风险予以充分关注:
1、水路货物运输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经营亏损的风险
水路运输业严重依赖国内经济发展速度和国际市场进出口贸易规模,因此
对宏观经济变动反应较为敏感。报告期内,全球经济陷入低增长,国内处于产业
转型升级时期,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国内对大宗商品、矿产资源等原材料需求减
少,进出口亦受到严重影响,航运业目前处于行业低谷期,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状
况亦收到行业整体状况的影响。未来,公司的航运业务仍存在因行业周期性波动
而导致在行业低谷期经营亏损的风险。
2、船舶抵押风险
报告期期末,公司名下共有船舶七艘。公司以自有四艘船舶作为抵押物,为
关联方上海富矿实业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上海虹口体育场支行提供借款担保;以
另一艘船舶作为抵押物,为公司大股东包明之弟包起高向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公司以自身资产作为抵押物为关联方提供借款担
保,系公司大股东以债权方式向公司输入大量资金,用于公司业务拓展与日常经
营,导致大股东自身资金紧张,公司遂以部分自有资产作为抵押通过其他关联企
业借款,用于缓解自身资金紧张状况。除上述五艘船外,公司另外两艘船已用作
公司自身借款的抵押物。
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全部船舶均已设置担保,且存在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关
联方借款进行抵押情况,存在潜在风险。
3、实际控制人风险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包明先生及其配偶陈万
莉女士,其合计持有公司73.33%的股份,处于实际控制人地位。实际控制人可
以利用其持有的股份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
划、选举董事和监事、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施加控制或产生重要影响,从而有可
能影响甚至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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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公司目前已经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体系,但公司仍存在被实际控制人不
当控制的风险。
4、安全运营风险
水路运输属于风险程度较高的行业,船舶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气候多变等
复杂情况,存在发生船舶搁浅、火灾、碰撞、泄漏、灭失等事故的可能性,从而
可能造成船舶及船载货物的损失,在事故严重的情况下,可能对公司经营状况产
生影响。
5、毛利率下降风险
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9月公司综合毛利率依次为20.01%、15.53%
和10.80%,整体呈现下降趋势。公司毛利率持续下降,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
生影响,进而导致公司经营能力受到影响的风险。
但公司毛利率下降主要是受行业整体状况影响,内河运输行业整体毛利率具
有下降趋势。且由于公司积极开拓新业务,改进公司业务结构,公司整体毛利率
下降幅度小于其他可比同行业公司。一旦行业环境整体得到改善,公司毛利率亦
将回升。
6、关联方采购占比较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上海富明船舶燃料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各期均为公司第
一大油品供应商。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9月公司向上海富明船舶燃料有
限公司采购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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