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30
公告编号:2022-022
证券代码:837314 证券简称:中青科技 主办券商:诚通证券
中青英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
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中青英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审计了中青科技 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2)第 01110862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董事会就上述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
1、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八)所述,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其
他应付款挂账金额 1,577,008.47 元,占资产总额的 102.51%。由于中青科技公司未能提供确切的函证地址,导致我们无法实施函证程序。同时也未能提供合同等其他资料,我们不能实施有效的替代程序,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其他应付款的真实性、完整性。
2、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所述,中青科技公司 2021 年度产
生亏损 600,634.01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弥补亏损金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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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8,399.60 元,净资产为-445,435.38 元。中青科技公司已经连
续亏损 5 年以上,从 2021 年 10 月开始因受疫情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实际已经停止,预计财务状况未来可能会进一步恶化,以上情况表明未来存在可能导致中青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虽然中青科技公司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应对计划,但我们认为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能否有效改善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提请中青科技公司延长评估期限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中青科技公司拒绝对 2023 年 1-6 月的持续经营能力做出评估,
且我们也无法通过其他程序就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判断中青科技公司继续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1)董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意见审计报告的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为保证经营的稳定性,进一步提高自身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以下措施:
为保证公司持续经营,本公司拟采取的改善措施:稳定公司经营管理层、业务骨干、核心技术人员队伍,并引入高水平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开发人员等,从管理上、经营上和技术上,保持公司核心人员的稳定;良好运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科学发展现代型企业模式,开源节流,进一步合理控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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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运营成本;加快业务的创新与改良,提高创新能力,增加市场调研周期,提供市场迫切需要的服务,形成本公司核心品牌及业务;加大推广宣传力度,增加客户来源渠道,努力提高客户成单率;拟计划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打开新的局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披露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中青英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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