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关于云南顺丰洱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负债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
审 核 报 告
目 录
一、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二、云南顺丰洱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负债差错更
正专项说明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云南顺丰洱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负债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永证专字(2024)第 310160 号
云南顺丰洱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云南顺丰洱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顺丰”)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并于 2023 年 04 月 25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永证审字(2023)第 146091 号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
云南顺丰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2023年度合同负债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编制专项说明并确保其真实 、准确、合法和完整是云南顺丰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专项说明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云南顺丰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己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未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云南顺丰 2023 年度合同负债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
本报告仅供云南顺丰为披露 2023 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云南顺丰洱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合同负债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云南顺丰洱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度进行以下合同负债调整。本公司己针对这些合同负债差错更正对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临时公告格式模板》 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合同负债差错更正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
一、 合同负债差错的原因和内容
本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四十一条“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的规定,本公司 2022 年末未将因合同产生已收对价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的款项确认为合同负债,而是全部确认为预收款项,经统计为
10,323,803.15 元,本年进行更正调减了 2022 年末预收款项 10,323,803.15 元,
调增相应合同负债 10,323,803.15 元。
二、 合同负债差错更正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合同负债差错更正的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影响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一)合并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更正前 更正金额(增加+,减少-) 更正后
预收款项 28,054,220.15 -10,323,803.15 17,730,417.00
合同负债 10,323,803.15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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