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至诚: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2016-034]
永信至诚资讯
2016-09-19 1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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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9-19

证券代码:837292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认为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11时3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现场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9月2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北京五一嘉峪科技有限公司内部资产重组剥离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北京五一嘉峪科技有限公司内部资产重组剥离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前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接收地邮戳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6年10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4号楼305号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张恒

电话:010-59403168

传真:010-59403168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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