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健电子科技(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回复
高健科技资讯
2018-02-08 16: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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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08

关于高健电子科技(合肥)股份有限



公司挂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一六年三月



关于高健电子科技(合肥)股份有限



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2016年2月25日下发的《关于高健电子科技(合肥)



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高健电子科技(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健电子”、“拟挂牌公司”或“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主办券商,已会同拟挂牌公司和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



现将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逐条报告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内容以楷体加粗标明。



本反馈意见回复财务数据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与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宋体(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部分



一、公司特殊问题



1、2013年、2014年、2015年1-9月公司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0.00%、100.00%、97.65%。(1)请公司补充披露如何获得



客户资源,客户较为集中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的行业与产品经营特征。



(2)请主办券商补充核查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并发表明确意见。(3)请公司补充披露针对客户集中度较高所采取的措施及其有效性,公司对其他客户的拓展情况;(4)请主办券商针对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是否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发表专业意见。



(1)请公司补充披露如何获得客户资源,客户较为集中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的行业与产品经营特征。



【公司回复】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之“第二节 公司业务”之“六、公司的商业



模式”之“(三)销售模式”中进行了如下补充和修改披露:



1、国内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销售方式主要为零散销售。一部分客户采购少量商品作为福利发放、礼品赠送;另一部分客户为淘宝电商,客户向公司采购商品后,通过淘宝店铺销售,订单量较小。故报告期内国内销售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



2、国外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国外销售主要采用经销商销售模式。一方面,公司持续加大主要海外经销商的战略合作力度;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发展新的经销商,拓展海外市场。公司主要是通过参加国外专业展会、B2B 电子商务平台、搜索引擎关键词、电子邮件等方式拓展海外业务,广泛收集市场和客户信息后,和客户建立业务联系,通过了解客户的需求,由研发部开发样品,经客户确认封样后,销售业务员再与客户确认价格、数量、订单频率、付款方式等交易细节,与客户签订合同,由客户进行当地市场开拓及销售。公司向国外客户的销售一般采用FOB的结算方式。



2013年、2014年、2015年1-9月公司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100.00%、100.00%、97.65%,公司客户集中较高的原因如下:



公司所处家用保健器具行业特点决定了销售的终端客户主要是家庭及个人客户。因消费习惯不同,目前国内客户倾向于选择按摩椅、足浴盆等模拟物理按摩的家庭保健设备,欧美等发达国家对电子理疗产品接受度更高,因此公司销售主要以海外市场为主,为了降低海外市场直接销售运输成本、沟通成本、运营成本,公司采用与海外有经验的经销商合作的方式销售公司产品。产品销售给海外经销商后,经销商统筹管理终端渠道,通过网络、实体体验店、超市、商场专柜等贴近消费的渠道推广销售公司产品,同时海外经销商为了保持产品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通常较大批量集中向一家或几家供应商采购,并与供应商保持长期合作。



2013年度、2014年度客户Hi-Dow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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