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5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37253 证券简称: 中良股份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徐州中良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总经理收到法院法律文书的公告(补
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闽 0111刑初 922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1 月 17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2 月 21 日
作出主体:其他(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措施类别:其他(刑事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徐州中良设备工程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孙雄星 董监高 董事、总经理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单位行贿。
公告编号:2024-005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总经理给予时任中储粮某直属库筹建处领导好处费。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七十六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公司犯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已缴纳);公司总经理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公司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二百七十一万二千零五十一元二角一分,依法上缴国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上述罚没款全额计入 2023 年度损益,预计会对公司 2023 年度业绩产
生影响,除此之外,对公司用于经营的货币资金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不断提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的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确保
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五、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闽 0111 刑初 922 号】》
徐州中良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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