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方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弘方科技资讯
2024-11-06 15:45:5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11-06


公告编号:2024-052

证券代码:837220 证券简称:弘方科技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联信弘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4-052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220 弘方科技 2024 年 11 月 1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 8 号庆亚大厦四层弘方科技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相关股东提名和公司董事会充分讨论,拟提名马进宝、易佳、赵勇、张佳怡、马潮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上述提名董事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推荐及资格审查,提名冯霜、孙媛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冯霜、孙媛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上述提名的监事候选人不

公告编号:2024-052

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审议《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考虑未来可持续发展需要,同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派现金
股利的方案。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06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联信弘方(北京)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编号:2024-051)。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