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07
北京金云彩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交易各方当事人名称:
出让方:北京金云彩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受让方:大连鸿彩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连鸿彩”)交易标的名称:北京金云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
交易事项:出售
交易价格:0元
协议签署地点:北京
协议签署日期:2018年9月25日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一)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15,027,148.73元,期末净资产额为9,329,948.54元。期末资产总额的50%为7,513,574.365元,期末资产总额的30%为17,147,252.78元,公司本次出售标的最近一期的资产总额为815,797.47元、资产净额为-4,871,182.56元,未达到以上标准;
额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大连鸿彩股东兼法定代表人张涛为公司子公司北京金云彩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监事,大连鸿彩股东林巍为公司董事,同时也是子公
司北京金云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生效尚需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大连鸿彩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888号三楼302室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888号三楼302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张涛
实际控制人:张涛
主营业务: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技
术开发及销售;电子商务服务;电子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企业管
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注册资本:500万
关联关系:大连鸿彩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股东兼法定代表人
张涛为公司子公司北京金云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大连鸿彩
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股东林巍为公司董事,同时也是子公司
北京金云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北京金云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双方协商定价。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人民币0元的价格转让给大连鸿彩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北京金云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5.00%的股权。(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协议约定标的的交付时间为协议生效时间,过户时间为工商变更登记日期。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转让北京金云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是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进行股权变更,有利于增强公司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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