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1
公告编号:2018-017
证券代码:837216 证券简称:软告科技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北京软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软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系指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自然人股东刘旸承诺:刘旸或指定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权益保护措施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该次股东大会投有效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递交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告编号:2018-017
二、回购价格
对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回购价格,拟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材料,申请股份回购。若异议股东未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书面提出股份回购申请的,视为放弃就本次终止挂牌享有的异议股东回购权利且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自然人股东刘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就本次终止挂牌异议股东之股份承担回购义务。
四、特别提示和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以下为公司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联系人:武燕霞
(2)联系电话:010-82600909-812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号长远天地大厦B1座1705室
北京软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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