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电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保荐机构,对智新电子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9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公开发行”)发行股票数量2,000万股,本次发行的价格为人民币6.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856,603.79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943,396.21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分别于2021年5月27日、2021年7月8日到账并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会同东北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存放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账户(账号: 160702042920019995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账户(账号: 632981585)。
自《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颁布和《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签署以
来,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向保荐机构提供专户资金使用的相关资料。
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资金余额
潍坊智新电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607020429200199956 2,038,591.06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
潍坊智新电子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32981585 1,082.51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潍坊分行
三、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投入募集
号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1 连接器线缆组件研发 连接器线缆组件产业化项目 8,641.61 8,878.46
2 及产业化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 3,052.73 2,864.56
合计 11,694.34 11,743.03
注:小数点后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共计人民币2,358,6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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