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8
关于湖北博士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回复
主办券商
二零一六年三月
关于湖北博士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司《关于湖北博士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
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内容要求,中航
证券有限公司作为推荐主办券商组织拟挂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进一步调查,逐条落实。我公司、拟挂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已分别出具回复或意见书,已按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进行了修改、补充和说明,并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已楷体加粗标明。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仿宋(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仿宋(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我公司关于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回复如下:
(注:下文中“公司”或“博士隆”指湖北博士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项目小组”指我公司推荐博士隆挂牌项目小组,“主办券商”指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一、公司特殊问题
1、报告期末存货余额较大。2015年11月末、2014年末和2013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8,619,014.39元、29,956,052.25
元和28,087,586.87元。(1)请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公司业务经营模
式和订单情况等,分析说明公司报告期存货结构、及期末余额较大的合理性;说明期末库存商品、原材料余额较高是否与年度订单计划相匹配。(2)请补充说明申请挂牌公司产能利用率、生产均衡性与存货数量的关系,申请挂牌公司对存货是否已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内控和管理制度。(3)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结合期末存货质量状况、账龄等情况补充核查,并对公司未计提存货减值准备,是否合规合理、是否谨慎发表明确意见。请公司补充披露存货账龄。(4)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补充核查公司存货各项目的发生、计价、核算与结转情况,说明期末存货是否履行了必要的监盘或核验程序,成本费用的归集与结转是否与实际生产流转一致,并对存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表专业意见。
【公司回复】
(1)请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公司业务经营模式和订单情况等,分析说明公司报告期存货结构、及期末余额较大的合理性;说明期末库存商品、原材料余额较高是否与年度订单计划相匹配。
1)公司报告期存货结构、及期末余额较大的合理性的说明
2015年11月末、2014年末和2013年末,公司存货规模和结构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1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原材料 445.87 15.58% 548.40 18.31% 488.98 17.41%
在产品 35.10 1.23% 28.07 0.94% 31.86 1.13%
自制半成品 227.82 7.96% 290.50 9.70% 342.11 12.18%
库存商品 1,543.66 53.94% 1,400.31 46.75% 1,439.79 51.26%
发出商品 292.81 10.23% 414.03 13.82% 245.20 8.73%
低值易耗品 316.65 11.06% 314.28 10.49% 260.82 9.29%
合计 2,861.90 100.00% 2,995.61 100.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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