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27
公告编号:2020-043
证券代码:837169 证券简称:力生美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深圳市力生美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力生美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为配合公司自身的战略与业务发展需要,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0 年 10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 公 司 股 票 在 全国 中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系 统终 止 挂 牌 相 关 事宜 的议 案 》及《关 于 拟 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负责人将就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公司将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小荣承诺: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愿意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措施如下:一、回购对象及回购数量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股东为本次回购对象:
(1)在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已出席该次股东大会但未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0-043
(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的股东;
(7)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二、回购价格
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每股回购价格按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票的单位成本价格(若持股期间数量有增减,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其目前持股数量的初始成本,其
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归
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进行回购,与异议股东签订回购协议。异议股东持股期间涉及除权除息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三、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为自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终止挂牌议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异议股东须在前述回购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请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方式交付至公司(邮寄送达的,则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将回购申请材料电子版本发送到公司指定邮箱:hdj@liisemi.com。回购申请材料包含:
(1)异议股东签字/盖章的书面回购申请,申请中须载明异议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股份数量、证券帐户号码、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或投资款银行流水单(加盖银行公章的);
(3)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对其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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