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4
公告编号:2018-51
证券代码:837164 证券简称:新中天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新中天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4日
2.会议召开地点: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1月28日,电子邮
件及电话通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公告编号:2018-51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质量保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与光大升达固废处置(常州)有限公司签订了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工程项目焚烧线(项目名称)设计采购施工(EPC)承包合同,根据双方合同条款约定,公司需在项目完成后提供项目质量保函。经公司财务部门对担保机构保函费用询价比较,以最低费用原则,拟确定由深圳华盟工程再担保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委托担保方,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住房城市建设支行申请质量保函,质量保函金额7,546,196.00元,保函有限期2020年8月17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存在应当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新中天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2018-5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告编号:2018-5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存在应当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内容:
拟定于2018年12月19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存在应当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新中天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新中天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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