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6-28
公告编号:2016-010
证券代码:837154 证券简称:林美汽车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重庆林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召集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6年7月14日 上午9点30分
结束时间:2016年7月14日 上午11点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8日,在股权登记日
公告编号:2016-010
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会议地点:重庆林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出售重庆名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出售重庆名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有关事宜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3)由代理人代表个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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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6年7月11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重庆林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娟
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滨路3号
联系电话:023-67391636
联系传真:023-63118158
邮政编码:400050
(二)会议费用:参会人员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1、《重庆林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出售重庆名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有关事宜的议案》。
重庆林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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