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3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837147 证券简称:恒胜澜海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宁波恒胜澜海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碶太河北路 218 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
和传真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周海东
6.会议列席人员:史旭波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01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满足公司经营以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提高决策和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终止挂牌后,公司仍将立足于物流供应链行业,在做强、做优现有集装箱运输、CFS 仓储、国际货运代理以及网络货运等业务板块的同时,充分发挥和利用现有资源,在确保安全运行基础上,加快调整战略重心。
全面促进以 CFS 仓储项目为重心,以集装箱运输、网络货运两翼作为支撑和辅助,持续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升核心竞争力,逐步向智能数字化推进。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负责人已就公司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全体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协调,并已就该事宜初步达成一致意见。由于公司与全体股东已就终止挂牌事项提前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预计无异议股东,因此董事会审议终止挂牌事项时无需制定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如在股东大会审议阶段出现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虽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后及时制定并审议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以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拟于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开始停牌,并依照相关规定披露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如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终止股票挂牌等相关议案,公司将尽快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复牌。
本 议 案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宁波恒胜澜海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01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关于终止挂牌有关决议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递交终止挂牌的申请文件;(2)起草、批准、签署、修改、提交、执行与终止挂牌相关的各项文件;(3)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的其他事宜。本授权有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批准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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