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8-31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武汉华中自控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提示公告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作为武汉华中自控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华中自控”)的主办券商,现就如下事项作以下风险提示:
近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于2016年7月19日出具【2016】鄂0103民初46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对于申请人武汉润丰联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因为与公司发生借贷纠纷而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予以支持,裁定查封、冻结被告武汉华中自控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张尧南、李品莲、张旭宇名下银行存款600万元或其它相等值财产。公司存在败诉而须偿还武汉润丰联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560万元借款本金及100.8万元借款利息的风险。对此,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在股转信息平台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告号:2016-014)
同时,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公司2016年上半年业绩出现较大下滑;公司前几年处在公司产业整体升级阶段,固定资产投资较大,使公司面临固定资产摊销及贷款利息的双重负担,导致公司目前流动性较不充足。
对此,公司一方面已与财产保全申请人武汉润丰联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取得了初步的接触,希望得到庭外和解;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同客户沟通,力求加快应收账款的收款进度,以保证运营资金的充足。然而,公司仍存在因流动性不足而导致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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