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22
公告编号:2016-012
证券代码:837131 证券简称:纳尼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湖州纳尼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湖州纳尼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以1.28元/股的价格成交8,000,000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表现为:协议转让方式下,股票当日换手率31.42%,股票当日换手率超过10%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关注问题及结论
关注问题:
1.前期披露信息是否需要更正/补充;
2.近期公共媒体是否报道了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买卖公司股票;核实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截止2016年8月 公告编号:2016-012
22日收盘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公司在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实方式:电话、口头询问等方式。
核实结论:
1.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需要更正或补充;
2.近期公共媒体没有报道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或预计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机构股东长兴恒力投资有限公司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以1.28元/股的价格卖出所持有
8,000,000股股票。
上述交易之后,长兴恒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78,572,500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卖出公司8,000,000股股票。上述股票交易行为并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公司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合理解释
本公司为协议转让的挂牌企业,本次股票交易为交易各方自主投资行为,交易价格系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以协议方式转让。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属于市场行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则的行为。
公告编号:2016-012
(三) 在关注、核实过程中发现涉及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无其他应披露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经核实,声明如下“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份转让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挂牌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无
湖州纳尼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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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