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9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37095 证券简称:嘉宝仕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内蒙古嘉宝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九章 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 第九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
理
无 第一百六十二条 投资者与公司发生的
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
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
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无 第一百六十三条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
应充分考虑股东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
东作出合理安排。
公司终止挂牌过程中应制定合理的投
资者保护措施,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
牌的,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
当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
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
公告编号:2022-013
股东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
牌的,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
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
案。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条款序号顺延,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
三、备查文件
《内蒙古嘉宝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嘉宝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