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5
公告编号2018-021
证券代码:837093 证券简称:中生方政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中生方政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生方政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召开中生方政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中生方政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主要股东承诺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回购事宜承担担保责任,将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按照下述的回购价格及条件承担最终回购义务,以保证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异议股东需在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之日后10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主要股东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具体安排如下:
1、回购条件
公告编号2018-021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本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回购申请,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2、回购价格及方式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成本价,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回购主体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份的,交易价格不作为参考价格,回购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回购期限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审议通过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回购书面申请文件包括由异议股东盖章或签字的股份回购申请(详见附件)、异议股东身份资料(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投资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以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等方式交至公司。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申报回购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将不再对超期提出的回购申请纳入回购方案的考核范围,公司主要股东亦对此不再承担签署股份回购的担保责任。由于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异议股东,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4、特别提示
董事会郑重提示该保护措施具有一定时效性,如有股东对承诺内容存在疑问
公告编号2018-021
或异议,需及时与主要股东或公司进一步沟通并友好协商解决。
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静
电话:0523-80766900
传真:0523-8……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