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3-15
关于广东汇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
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
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就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本次推荐广东汇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通科技”)挂牌申请材料的《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我公司作为主办券商,已组织汇通科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要求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验证,现逐条予以回复报告。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广东汇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关于广东汇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以楷体加粗标明。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反馈意见回复财务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回复中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1、请主办券商和律师核查公司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取得的进展,就公司是否符合合法合规的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请公司更新披露相关信息。
回复:
(1)尽调程序
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取得的进展的相关文件;取得公司的书面承诺;取得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函;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出具的证明文件;取得建设方的书面《同意函》。
(2)事实依据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公司的书面承诺;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函;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笔录;政府主管部门的出具的证明文件;建设方的书面《同意函》。
(3)分析过程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的取得进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市[2014]159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取得需要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取得主管行政部门对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申请的行政许可;其次,合计不少于4人的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在公司进行注册,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两人;最后,领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
根据主办券商和律师的核查,公司办理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的进展如下:
①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申请已经获得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表示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经准予公司从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活动。
经主办券商和律师核查,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取得了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编号为0020151203047701号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载明“公司提出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决定
准予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因此,公司提出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申请已经获得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即表示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经准予公司从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活动。
②相应建造师注册进展,是否存在无法注册风险及对公司取得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的影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九条规定:“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经主办券商与律师核查,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曾志成已经2016年2月5日完成注册,并取得了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颁发的编号为GD003046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林熙已经2016年1月22日完成注册,并取得了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颁发的编号为GD053122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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