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人网络: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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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6: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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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01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7014 证券简称:塔人网络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塔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1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


5.会议主持人:杨亚平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的内容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24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加强管理,使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正常化,现提议选举杨亚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自 2024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7 年 11 月 16 日。杨亚平女士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
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现提议聘任杨亚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龚旭华、刘波、万鹏飞、黄耀平、吉平
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自 2024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7 年 11 月 16 日。杨亚平、龚旭华、刘波、万鹏飞、黄耀平、吉平峰
均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现

公告编号:2024-024

提议聘任万雪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自 2024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7 年 11 月 16 日。万雪莲女士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
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第四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现提议聘任李雨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自
2024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7 年 11 月 16 日。李雨龙先生不属于《关于对失
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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