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博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翔博科技资讯
2024-05-14 18:02:2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5-14


证券代码:836984 证券简称:翔博科技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北京翔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翔
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翔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北京翔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的行为和管理,加强本公司的推广以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调研、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和路演、新闻采访、网络平台和现场推介等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行为,在本公司接受调研、沟通、采访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及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外界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知。

第四条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本公司人员在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司相关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
(三)保密原则。公司相关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四)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过程中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高效低耗原则。在进行接待和推广工作过程中,公司应充分注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接待和推广的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及来访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七)充分披露信息原则。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公司增强主动信息披露意识,及时、完整地披露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负责人。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的主要职责是:
(一)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二)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三)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四)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
(二)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营销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守信。
第八条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九条 公司加强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交易所网站的投资者关系平台,及时回应投资者在此提出的问题。同时,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通过电子信箱或论坛接受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及时答复。
第十条 公司及时更新和丰富公司网站的内容,及时将新闻发布、公司概况、经营产品或服务情况、法定信息披露资料、投资者关系联系方法、专题文章、行政人员演说、股票行情等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放置于公司网站。
第十一条 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并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接听,并耐心、严谨、客观地进行答复。咨询电话号码变更时通过网络等方式及时公布。
第十二条 公司利用网络等现代通讯工具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交流活动。
第十三条 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