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邦物流: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恒邦物流资讯
2020-04-28 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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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836969 证券简称:恒邦物流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批准的其他方式。

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时,现有股东不
享有优先认购权。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励;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需;

(七)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竞价 (一)竞价或做市交易方式;

或做市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全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可
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项(五)、第(六)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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