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爱智能: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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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8 19: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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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08


证券代码:836953 证券简称: 优爱智能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优爱宝智能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挂牌 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 《公司章程》的部分条 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章程第四章第四十一条原为: 章程第四章第四十一条修改为: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
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 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一)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保; (二) 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二)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担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
保。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
供的任何担保;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
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五)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的提供的担保;

(六)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
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
资助行为,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

(二) 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
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
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0%;

(三)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
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

形。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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