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1
独立董事关于上海储融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储融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上海储融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下述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 2022 年度报告及 2022 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阅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要求,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出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我们一致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和损害挂牌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考虑到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2 年度审计报告》,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审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结果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经营情况,决算报告与审计报告一致。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报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符合当前宏观经济和行业形势,公司本着求实、稳健、审慎的原则编制此报告。但请广大投资者特别注意,本预算为公司 2023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 2023 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管理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外部审
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审查和讨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专业、规范,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经审阅《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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