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3
公告编号:2019-015
证券代码:836931 证券简称:新中法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议案。2019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报送了股票终止挂牌的申请资料。经初步审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申请材料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则》的相关要求,予以受理,并于同日向公司出具了《受理通知书》(编号ZZGP2019030125)。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1326号),公司股票自2019年4
月24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退出登记后,公司股票登记、转
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终止挂牌后,公司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沈小明
联系电话:0571-88092851
邮箱:tom@dfc-cn.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新天地商务中心6幢南楼
特此公告。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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