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1
公告编号:2019-014
证券代码:836931 证券简称:新中法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配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在资本市场上的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需要,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分别于2019年2月28日、2019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已于2019年3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公司股
公告编号:2019-014
票(证券简称:新中法,证券代码:836931)自2019年3月13日(星期三)开市起暂停转让。公司暂定恢复转让的最晚时间为2019年6月12日(星期三)。
2019年3月25日,公司收到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正式受理公司终止挂牌申请。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
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10个转让日披露一次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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