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6
公告编号:2018-043
证券代码:836931 证券简称:新中法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0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楼红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10月15日公司2018年度第三次监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推荐楼红娟女士为公司董事长。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告编号:2018-043
本议案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建设,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张民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常务副总、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建设,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张民强先生提议,聘任沈小明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董亿政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聘任陈金权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8-043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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