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2
公告编号:2018-026
证券代码:836931 证券简称:新中法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7月11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程欣先生为公司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任命朱正栋先生为公司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6人,持有公司股份50,576,000股,占股份总数的87.20%,会议由张民强先生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50,57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公告编号:2018-026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该任命监事程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该任命监事朱正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三)任命/免职原因
鉴于公司原监事陈金权女士、莫勇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所担任
的监事的职务,控股股东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由程欣
先生、朱正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二、上述人员任免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本次任命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变动,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成员人数的规定。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本次任命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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