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9
证券代码:836931 证券简称:新中法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法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法”)根据目前的发展计划以及资金需求,现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 2000 万元综合授信。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此次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是否构成关联担保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三十六条(四)规定,挂牌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浙江中法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故此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 4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5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公司融资及担保
方案》。
2017年 5月 12 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以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公司融资及担保方案》。同
意 2017 年度,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
不超过6.6 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
资子公司浙江中法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提供的担保不超过3.5 亿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姓名/名称):浙江中法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住所:安吉县梅溪镇临港经济区晓墅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张民强
注册资本(如适用):50,000,000.00元
主营业务(如适用):饱和聚酯树脂、塑粉制造、销售;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
成立日期(如适用):2010年9月9日
注册地址(如适用):安吉县梅溪镇临港经济区晓墅工业园区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浙江中法根据目前的发展计划以及资金需求,现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 2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为此次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助于补充子公司发展资金, 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浙江中法提供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项目 金额/元 比例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226,500,000.00 100.00%
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0.00 0.00%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144,473,197.16 63.78%
其中 资产50%的担保金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保 226,500,000.00 100.00%
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
其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8.06%。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00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可能承担的
损失金额为0.0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担保协议
(二)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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