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法: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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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7 15: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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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7-17

公告编号: 2017-030

1

证券代码: 836931 证券简称: 新中法 主办券商: 平安证券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2017 年 7 月 4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 杭州市下城区新天地商务中心 6 幢南楼 5 楼

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

4、 会议召集人: 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 盛晓瑾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 51,85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9.4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17-030

2

(一)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刊登了《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公告编号: 2017-027),本次会议的具

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85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刊登了《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 公告编号: 2017-028),本

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85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公告编号: 2017-030

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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