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7
公告编号: 201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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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6931 证券简称: 新中法 主办券商: 平安证券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2017 年 7 月 4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 杭州市下城区新天地商务中心 6 幢南楼 5 楼
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
4、 会议召集人: 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 盛晓瑾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 51,85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9.4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1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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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刊登了《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公告编号: 2017-027),本次会议的具
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85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刊登了《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 公告编号: 2017-028),本
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85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公告编号: 201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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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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