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6
公告编号:2017-016
证券代码:836931 证券简称:新中法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下午二点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董事长盛晓瑾女士、董事(兼总经理)曹平先生、邵双庆先生、王河森先生、董亿政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世平、监事莫勇、监事程坚、杭实集团派出财务总监陈金权及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沈小明、财务负责人沈咏梅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审议通过《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并同意提
请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告编号:2017-016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议案,并同意
提请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并同意提请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并同意提请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六)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并同意提请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公司2016年度拟以现有总股本58,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人民币(含税);公司不实施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公司融资及担保方案》议案,并同意提
请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八)审议了《关于提请“杭实集团”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本议案提请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回避表决3票。鉴于关联董事长盛晓瑾、董事邵双庆、王河森均需回避表决,导 公告编号:2017-016
致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故,本议案直接提交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本议案提请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2票,反对票数0票,回避表决3票。
鉴于关联董事长盛晓瑾、董事邵双庆、王河森均需回避表决,导致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故,本议案直接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
请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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