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6
公告编号:2017-014
证券代码:836931 证券简称:新中法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依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
[2017]1054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 42,325,712.75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
32,252,088.05元,减去2016年母公司拟提取盈余公积4,232,571.28
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345,229.52元。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58,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
送现金红利11,600,000元;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
股。
公告编号:2017-014
公司本次分派现金红利的个人股东适用《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相关税收政策。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该利润分配议案经公司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
终的利润分配方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三、其他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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