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2-02
公告编号:2018-005
证券代码:836927 证券简称:ST鸿田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市鸿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东莞市鸿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鸿田(原证券简称:鸿田股份),证券代码:836927)自2017年11月23日上午开市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
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于2017年11月28日披露了《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于2017年12月5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终止挂牌受理通知书并于2017年12月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终止挂牌申请受理通知书暨暂停转让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于2017年12月20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进展的公告》(2017-074)。
公告编号:2018-005
公司原定最晚恢复转让日期为2017年12月29日,因申请公司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延期后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8年3月28日。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2017-075),2018年1月5日、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19日、2018年1月 26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进展的公告》(2018-001、2018-002、2018-003、2018-004)。
目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审核公司
提交的终止挂牌申请文件,公司将持续推进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工作。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
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鸿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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