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2
证券代码:836900 证券简称:博为光电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博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20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刘子昂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8,5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5.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西丽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时由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西丽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额度内办理融资业务,以用于项目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该业务拟以公司股东刘子昂、叶显华名下各一套房产为抵押担保;并以刘子昂、叶显华、徐娟、时爱芹为保证人。该交易信息以最终签署的授信或借款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刘子昂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叶显华为公司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刘子昂为公司股东深圳伟途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而刘子昂与叶显华为该议案的担保方,故参会股东刘子昂、叶显华、深圳伟途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该议案关联方,均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深圳市农村商业银行南头支行、中国银行沙井支行、招商银行梅龙支行以及中国农业银行深圳信息枢纽中心支行四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时由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1、议案内容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向深圳市农村商业银行南头支行、中国银行沙井支行、招商银行梅龙支行以及中国农业银行深圳信息枢纽中心支行四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额度内办理融资业务,以用于项目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深圳市农村商业银行南头支行、中国银行沙井支行、招商银行梅龙支行均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中国农业银行深圳信息枢纽中心支行不超过400万人民币,四家银行总授信额不超过2,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四家银行授信业务均为纯信用无抵押贷款;并均以刘子昂、叶显华、徐娟、时爱芹为共同保证人。
该交易信息以最终签署的授信或借款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刘子昂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叶显华为公司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刘子昂为公司股东深圳伟途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而刘子昂与叶显华为该议案的担保方,故参会股东刘子昂、叶显华、深圳伟途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该议案关联方,均需回避表决。
三、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股东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深圳市博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深圳市博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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