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01
证券代码:836900 证券简称: 博为光电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博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博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2月27日上午9点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月23日以电话形式通知各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子昂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5人, 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董事共4人,缺席本次董事会决议的董事共1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西丽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额度内办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议案内容: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西丽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额度内办理融资业务,以用于项目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该交易信息以最终签署的授信或借款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西丽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时由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西丽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额度内办理融资业务,以用于项目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该业务拟以公司股东刘子昂、叶显华名下各一套房产为抵押担保;并以刘子昂、叶显华、徐娟、时爱芹为保证人。该交易信息以最终签署的授信或借款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项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刘子昂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叶显华为公司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故刘子昂、叶显华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18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深圳市博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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