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8
公告编号: 2018-002
深圳市博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一、 保理融资的概况
(一) 基本情况
深圳市博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与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
“ HSBC” )签署保理合同。 约定HSBC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135万美元
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 具体信息以最终签署合同为准。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保理融资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 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二、 合同相对方的情况
合同相对方: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注册地为香港,主要办公地点为: 9/F, HSBC Building
MongKok,673 Nathan Road,MongKok,Kowloon。
三、 合同主要内容
(一) 合同标的
证券代码: 836900 证券简称: 博为光电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18-002
交易标的:公司对Topaz Lighting Corp.的全部应收账款。
( 二) 主要条款
1、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有追索权的暗保理方式
2、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135万美元
3、保理融资期限:合同签订后有效期1年
4、保理费率:以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的基准利率为依据的浮动
利率
四、 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本次业务有利于加速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
司长期发展规划及利益。公司本次保理融资标的是公司稳定客户应收
账款,回款周期固定,并同时购买了出口信用保险,风险小。
五、 关于交易的其他内容
无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 深圳市博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签署的保理合同。
(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 深圳市博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博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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