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02
证券代码:836900 证券简称:博为光电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博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3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光明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子昂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8,1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刘子昂先生代表董事会汇报2016 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1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16 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1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深圳市博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2016
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进行年度审计工作时勤勉尽责,能够客观、公证、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现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1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博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7)004579号)。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1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不
作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1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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