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836890 证券简称:联源机电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南通联源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本次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890 联源机电 2023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是江苏君哲律师事务所。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海安县海安镇通扬路 1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肖有鹏代表董事会汇报《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对 2022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了 2022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并对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工作计划做出了指导意见。
(二)审议《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建华代表监事会汇报《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3)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4)。
(四)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本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公司编制 2022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大信审字[2023]第 23-00105 号《南通联源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五)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审议。
(六)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进行审议。
(七)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646,899.01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2,12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8 股。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 3,981,600 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比例不变原则,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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