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关于北京恒达时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核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4)第 02110030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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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核说明 1-2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3-3
关于北京恒达时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核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4)第 02110030 号
北京恒达时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北京恒达时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3 年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
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亚会审字(2024)第 02110175 号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对后附的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的要求规定等编制汇总表,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复核,除此之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汇总表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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