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6
公告编号:2017-027
证券代码:836880 证券简称:庆华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上海庆华蜂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仲裁执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上海庆华蜂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万达”)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17年4月25日经武汉仲裁委员会裁决,案件的基本信息及裁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披露的《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裁决后,武汉万达未按照裁决结果履行相应的义务,2017年6月15日,公司向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执行情况
2017年7月20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
鄂0106执163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的存款或其他应得收入人民币4,608,991.39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7月20日止);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公告编号:2017-027
2017年7月21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依据上述《执
行裁定书》,依法对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的账户中的
4,637,097.89元进行强制扣划,其中,公司账户已于2017年8月21
日收到执行款项3,800,000.00元;根据《裁决书》((2016)武仲裁
字第000001719号),765,245.56元由法院直接划转给第三人亦即反
请求申请人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
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无
四、本次强制执行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仲裁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公司的强制执行请求得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的支持,追回被执行人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拖欠本公司的款项及相应的利息等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二)本次仲裁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追回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拖欠公司的款项,减少了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增加了公司的流动资金,提高了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公司的偿债能力,减少了公司的未弥补亏损。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2017)鄂0106执1634号《执行
裁定书》
公告编号:2017-027
上海庆华蜂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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