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2-08
公告编号:2017-030
证券代码:836879 证券简称:明德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股权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公司股权司法冻结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8%。司法
冻结期限为2017年11月3日起至2020年11月2日止。冻结股权
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7年12月8日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内容显示:北京市通州人民法院于 2017年 11月 3日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冻结深圳市富士新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950,000 股,冻结时间为三年(冻结到期日为 2020年 11月2日)。本次司法冻结主要涉及案件“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17)京0112执5754号”。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关于深圳市富士新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冻结相关文件。
(三)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司法冻结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目前公司经营正常, 公告编号:2017-030
也不影响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二、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一)司法冻结所涉股东
股东姓名:深圳市富士新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_______________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3,225,799;6.72%
股份限售情况:0;0.00%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950,000; 1.98%
曾经股权司法冻结情况:无。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司法
冻结明细表》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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