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5
公告编号:2019-014
证券代码:836865 证券简称:成远股份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法规、业务规则以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2016年8月8日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情况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现将自查情况做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29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发行方案》,以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60元,拟发行股票不超过3,801,500.00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82,400.00元;实际发行股票3,601,500.00股,共募集资金5,762,4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5日全部到位,缴存账户为公司新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辽阳银行辽阳县支行账户(账号:700035408901880002),
公告编号:2019-014
并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8)第103001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收到《关于辽宁成远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486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自2018年1月8日股份认购款缴款完毕,将募集资金5,762,400.00元储存在辽阳银行辽阳县支行账户(账号:700035408901880002)。
公司已于2018年1月31日收到《关于辽宁成远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486号),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在未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之“一、原则性规定”之“(四)募集资金使用:挂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规定。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编号:2016-023)。同时公司后续会完善制度建设,严格遵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定。
公司已于2018年1月17日与主办券商及辽阳银行辽阳县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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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 截止日余额 备注
方式 (万元)
辽阳银行辽 700035408901880002 专户 0 -
阳县支行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在取得股转系统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12月13日公告的《股票发行方案》,承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足业务开展需要的资金,缓解财务、经营压力,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并进一步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发展。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5,762,400.00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发行方案 募集资金用途 项目 使用金额
补足业务开展 工资及社保费 2,219,517.10
需要的资金, 付钻孔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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