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11
公告编号:2021-042
证券代码:836855 证券简称:ST 议中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仲裁调解书的日期:2021 年 10 月 11 日
仲裁受理日期:2021 年 9 月 3 日
仲裁机构的名称:合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机构的所在地:泸州市合江县
二、有关重大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王孝群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钱静,合江县总工会法律援助律师、无
(二)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张建军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戴伟,公司员工、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详见公告 2021-036
(四)仲裁的请求及依据:
详见公告 2021-036
(五)案件进展情况:
公告编号:2021-042
本案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9 时 00 分开庭,已达成调解。
三、仲裁裁决的情况(涉及于裁决阶段)
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收到合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 2021 年 10 月
11 日作出的合劳人仲案【2021】123 号仲裁调解书,调解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本委依法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申请人王孝群与被申请人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二、被申请人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王孝群劳动报酬(未发工资、占用利息)等共计 30,000 元;
三、被申请人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5 月之前支付申请人
王孝群 30,000 元,该笔款项支付后,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此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待遇全部支付完毕,申请人王孝群追索劳动报酬一案即处理终结,申请人不再向被申请人主张任何权利和补偿。
本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针对上述仲裁决定,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尽力按约履行义务
四、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仲裁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或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仲裁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或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告编号:2021-042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合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签发的合劳人仲案【2021】123 号《仲裁调解书》。
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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