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议中: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摘牌议中资讯
2021-08-23 15:40:5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08-23


公告编号:2021-034

证券代码:836855 证券简称:ST 议中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227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8 月 21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合江县榕山镇联榕坝村 5社。

张建军,时任公司董事长。

戴伟,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1-034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张建军、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戴伟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6.2 条、6.3 条和
《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张建军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戴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将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将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所采取的给予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不申请诉讼或行政复议。


公告编号:2021-034

2.公司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义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公司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3. 针对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公司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227 号)

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