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7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36847 证券简称:黄河水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8 月 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8 月 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收到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邮寄的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及法院传票,开庭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6 日。
诉讼受理日期说明:诉讼受理日期不详,取自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日期。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安徽发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卫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直接关系
2、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马鞍山沈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0
法定代表人:陈伟龙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案涉工程劳务用工关系
3、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业俊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4、 被告三
姓名或名称: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武久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案涉工程发包单位
5、 被告四
姓名或名称: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毅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案涉工程业主单位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被告四作为发包方与被告三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一份,约定被告四将马钢固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项目(马钢南区钢渣综合利用二期建安工程)发包给被告三。后被告三又将案涉工程转包给被告二,被告二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又将涉案工程分包被告一。后被告一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将
其分包的马钢南区资源分公司二分厂的工程分包给原告,并签订分包合同。2023年 1 月 15 日,原告完工,并将工程交付给被告一,且案涉工程已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原告与被告一结算,尚欠原告 5815585.66 元,原告认为被告三将案涉工程违法转包给被告二,被告二再次分包给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应当对被告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四作为发包人应当在欠付的工程款范围承担连带责任。
公告编号:2024-030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工程款 5815585.66 元及利息(以 5815585.66 元为基数,自2023年4月19日始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利率计算至工程款全部结清之日止。);
二、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判令被告四在欠付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案诉讼费用由四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收到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邮寄的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及法院传票,开庭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6 日。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造成一些不良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相关诉讼,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不会对我司财务方面产生较大影响,我司已根据项目收款情况、项目实际劳务用工以及被告一的委托全额支付了该项目从被告一处用工的劳务费用,合计支付被告一 5550000 余元。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妥善处理,积极主动与总包单位办理项目结算,同时与被告一平行办理结算,化解诉讼矛盾。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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