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0
公告编号:2023-027
证券代码:836846 证券简称:华映文化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北京华映星球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督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华映星球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胡劲松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226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11 月 10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1 月 10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北京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华映星球文化发展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胡劲松 董监高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3-027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 2023 年半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胡劲松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胡劲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责任意识,加强对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北京华映星球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胡劲松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226 号)
公告编号:2023-027
北京华映星球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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