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10
公告编号:2020-030
证券代码:836840 证券简称:千盟智能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湖南千盟工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董事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规定召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7 月 1 日上午 10 点 00 分。
公告编号:2020-0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840 千盟智能 2020 年 6 月 2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孙表华、彭佳丽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审议公司对 2019 年度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推进有效运行等工作作出总结与汇报。
(二)审议《湖南千盟工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审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c 上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6)和《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27)。
公告编号:2020-030
(三)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各项财务决算数据。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议案
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预算计划。
(五)审议《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现提议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六)审议《关于聘请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法律顾问,并对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议案
为保证法律事务工作的连续性,建立更加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提议聘请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法律顾问,聘期一年。
(七)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股。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审议监事会在 2019 年度内的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的监督活动汇报。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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