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28
公告编号: 2017-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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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6832 证券简称: 清泉股份 主办券商: 申万宏源
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偶发性关联交易
具体情况如下:
全资子公司浙江清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从关联方购买资产
关联方名称 资产名称
及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元) 价格 用途
浙江台州清
泉医药化工
有限公司
宝马 MW7201FM 辆 1 426,413.97 公务用车
别克 GM6521ATA 辆 1 20,070.07 公务用车
联想 E40 手提电脑 台 1 245.00 办公用
联想手提电脑 台 1 200.00 办公用
合计 446,929.04
(二) 关联方关系概述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17-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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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清泉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与公司原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三)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全资
子公司 2017 年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票数 6 票,反对票
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关联董事刘建华、朱兆火、王群回避表决。
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情形。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浙江台州清泉医药化工
有限公司
仙居县穿城南路 3
号
化工产品研
发、生产、销
售
吴红伟
(二) 关联关系
浙江台州清泉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原为浙江清泉医药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与本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
浙江清泉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浙江台州清泉医药化工
有限公司的股权 100%对外转让,2017 年 4 月 18 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
三、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子公司浙江清和向台州清泉购买资产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台
州清泉上述资产截止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账面净值为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 交易真实、 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或利益输送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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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子公司浙江清和向台州清泉购买资产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台
州清泉上述资产截止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账面净值为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 交易真实、 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或利益输送等行为。
五、 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浙江清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8 日新投资
成立的全资子公司, 因经营需要,购置公务车辆和办公电脑。
上述交易,属于正常性业务, 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因
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二)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会对公司正常运
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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